第二十四章【二更】 酒厂团宠乱步君112(1 / 1)

个穿着长款米白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,冲锋衣里面很不协调地穿着一件白色衬衫,下身的黑色西装裤倒是没什么违和感,不过配上一双皮鞋就觉得搭配十分混乱了。

看到那个被警察簇拥而来的年轻男人的脸,织田作之助有些讶异,这是那个他下楼时在大厅里碰瓷他的男人。

男人脸上有着明显的慌乱,带着点焦急、愤恨,边被带过来边辩解道:“我都说了我没有杀人你们为什么不相信啊?”

目暮十三率先走到桌边,问:“乱步先生,是这个人吗?”

乱步侧头瞥了一眼,说:“就是他。”

“哈?到底为什么说我是杀人犯,我只是被我哥哥叫来这里吃饭的啊!!”男人崩溃捂脸大叫。

“吃饭?穿着这身衣服?”乱步指了指他这混搭感十足的一身衣服。

男人强装镇定:“我是旷工出来的,不想被发现所以才穿了件冲锋衣外套。”

乱步说:“其实是因为西装外套不小心沾到血了吧?你第一次做这种事很不熟练,虽然用厚毛巾盖住了伤口,可没想到出血量会那么大,血浸透毛巾才沾到了袖口上。”

男人面色一僵,说:“你在说些什么?”

乱步:“毛巾和外套你带不走,扔到垃圾桶里也很容易被发现,所以你藏到了一个一般不会被搜查的地方,比如……电箱?只要套上塑料袋塞进最里侧,就能大大拖延警方找到证物的时间。”

男人反驳道: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,我换了外套只是因为不想被别人发现我旷工。”

乱步说:“不,你扔掉外套是因为衣服是死者的,你在一楼故意和织田作相撞是为了留下证人,可惜见到死者之后你才发现他没有如你预想的一样穿黑色西装,所以只能把自己的衣服换给死者穿。”

男人一脸匪夷所思:“如果是我杀的人我为什么要留下证人?你不觉得这话说不通吗?”

乱步指了指他的脸,说:“因为死者,那个叫上弦什么的人,就是你的双胞胎哥哥,长着那么相似的一张脸,当然可以做到了。而你早就在外做好了不在场证明,只要杀人后消除监控立刻逃之夭夭,就能不被列入嫌疑人的范围。如果不是警察来得太快,你现在估计正在哪里等待尸体被人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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