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礼下于人(1 / 2)

蓝绫月很快收拾好随身行李。

出门前,周石将大片瘀痕的左臂举到林冠华眼前,冷笑着威胁道:“这笔账,暂时给你记着!今后,再敢欺负小月姐姐,直接报警抓你。反正从法律上讲,你姓林她姓蓝,你们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更不是所谓的一家人。你骂她打她,要么算寻衅滋事,要么算流氓成性、要么算谋杀未遂,轻则踩缝纫机,重则赏花生米!”

说着,右手模拟驳壳枪,瞄准林冠华:“啪!”

林冠华下意识地脖子一缩,不敢吭气。

只是,当他看着蓝绫月在周石母子的陪同下踏出家门,穿过月色朦胧的院子,消失在道路的转弯处,心中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:这一去,人家飞上枝头当凤凰,也许再也不是他这只瘌蛤蟆所能够得着的了。

再一想,今天这个事,就这样过去了?

我没事了!

什么周新年、林茂杰,也不过如此嘛!

不行,不能这么轻易放跑蓝绫月!

这么想着,感觉散发着烧焦味的稀饭更加难以入口了,将碗朝面前一推:“我走了!”

“不吃了?”林富贵瞪了儿子一眼。

“不吃了!”林冠华看也不看站在一旁的沈佳慧,径直朝着夜色朦胧的大门外走去。

村里没有路灯。

乡间小路,只能借着天上微弱的星光,或者某个窗口漏出的灯光,勉强看清路面。

林冠华漫无目的地逛着,心中意难平。

被林淑钦、周石欺压,他可以不在乎。

毕竟,长这么大了,遭人白眼、受人欺凌的事儿还少吗?只要事后不去多想,事情总会过去的。可蓝绫月,这个一直被他视为禁脔的女人,他不能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飞走!

“必须得借助外力,否则过了这个村、就没了那个店!”林冠华默默思量着。

论人情世故,有求于人,本来应该买包烟、提瓶酒,意思意思。

可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裤兜,林冠华咬咬牙,硬着头皮朝林金练家走去。

几分钟后,刚刚靠近亮着灯光的大门,突然,“汪汪汪……”黑暗中一阵猛烈的狗叫声,吓得他转身就跑。

屋外光线昏暗,道路凹凸不平。

林冠华右脚一崴,单膝跪了下去。

“小黄,别乱叫唤!”身后传来林金练的声音,“谁啊?狗栓着呢,别怕,不会咬人。”

“是我,瘪华!”林冠华双手撑地,勉力爬了起来。

拍拍膝上的泥土,一瘸一拐地朝林金练走去,边走边指拴在防盗窗上的大黄狗,用讨好的语气问道:“蛮,哦,阿练,你家什么时候养狗了,看品种很高档嘛!很贵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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