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礼下于人(1 / 2)
蓝绫月很快收拾好随身行李。
出门前,周石将大片瘀痕的左臂举到林冠华眼前,冷笑着威胁道:“这笔账,暂时给你记着!今后,再敢欺负小月姐姐,直接报警抓你。反正从法律上讲,你姓林她姓蓝,你们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,更不是所谓的一家人。你骂她打她,要么算寻衅滋事,要么算流氓成性、要么算谋杀未遂,轻则踩缝纫机,重则赏花生米!”
说着,右手模拟驳壳枪,瞄准林冠华:“啪!”
林冠华下意识地脖子一缩,不敢吭气。
只是,当他看着蓝绫月在周石母子的陪同下踏出家门,穿过月色朦胧的院子,消失在道路的转弯处,心中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:这一去,人家飞上枝头当凤凰,也许再也不是他这只瘌蛤蟆所能够得着的了。
再一想,今天这个事,就这样过去了?
我没事了!
什么周新年、林茂杰,也不过如此嘛!
不行,不能这么轻易放跑蓝绫月!
这么想着,感觉散发着烧焦味的稀饭更加难以入口了,将碗朝面前一推:“我走了!”
“不吃了?”林富贵瞪了儿子一眼。
“不吃了!”林冠华看也不看站在一旁的沈佳慧,径直朝着夜色朦胧的大门外走去。
村里没有路灯。
乡间小路,只能借着天上微弱的星光,或者某个窗口漏出的灯光,勉强看清路面。
林冠华漫无目的地逛着,心中意难平。
被林淑钦、周石欺压,他可以不在乎。
毕竟,长这么大了,遭人白眼、受人欺凌的事儿还少吗?只要事后不去多想,事情总会过去的。可蓝绫月,这个一直被他视为禁脔的女人,他不能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飞走!
“必须得借助外力,否则过了这个村、就没了那个店!”林冠华默默思量着。
论人情世故,有求于人,本来应该买包烟、提瓶酒,意思意思。
可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裤兜,林冠华咬咬牙,硬着头皮朝林金练家走去。
几分钟后,刚刚靠近亮着灯光的大门,突然,“汪汪汪……”黑暗中一阵猛烈的狗叫声,吓得他转身就跑。
屋外光线昏暗,道路凹凸不平。
林冠华右脚一崴,单膝跪了下去。
“小黄,别乱叫唤!”身后传来林金练的声音,“谁啊?狗栓着呢,别怕,不会咬人。”
“是我,瘪华!”林冠华双手撑地,勉力爬了起来。
拍拍膝上的泥土,一瘸一拐地朝林金练走去,边走边指拴在防盗窗上的大黄狗,用讨好的语气问道:“蛮,哦,阿练,你家什么时候养狗了,看品种很高档嘛!很贵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