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怒怼林富贵(1 / 2)

蓝绫月回到房间,微微有点儿愣神。

人还是那个人,个子、声音、五官、甚至连习惯性的动作都不曾有任何变化,可为什么一夜之间,就从“花褪残红青杏小”,化蛹成蝶、长成“梅子金黄杏子肥”了呢?

以前从不曾打过架的乖孩子,面对一个手持木棍、张牙舞爪的成年人,居然就那么冲了上去!

以前从不沾家务的小书生,今天下厨了,还煮得那么好吃。

“难道除了读书,他原本就有打架、煮饭的天赋?”

“为什么我以前从未发现呢?”

“好像真长大了哦!”……

一种完全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段的挥洒自如,既让她感到欣慰、欣喜,又有点难以置信——感觉熟悉的少年,突然变得形似而神不似了。

当然,这些念头只在她脑中一闪而过。

眼下时间紧、任务重迫,她必须尽量把这几天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一些。

摇摇头,将多余的胡思乱想甩出脑外,注意力重新回到一个又一个知识点中去。

蓝绫月闭门读书。

周石趴在沙发上,召唤出金手指。

他也想葛优躺,可惜背后油油的,条件不允许。

属性面板上的信息基本未变,只有蓝绫月的崇拜值涨了1个点,变成了9。

心中暗喜:崇拜值果然可以提升!

或者说,能刷!

只是,煮一碗面才涨一个点。

似乎有点慢?

又揣摩了会儿,突然又怀疑,这种思考方式对吗?

讨好、付出等舔狗行为,应该更适合用于刷亲密度、好感度吧?用来刷崇拜值,恐非正解,说不定还事倍功半!

那么,到底要怎么做,才更容易令人崇拜,更符合被崇拜者的身份?

对了,偶像,粉丝!

粉丝起源于对明星、歌星的崇拜!

自己虽然长相还行,却没多少表演、音乐方面的才能,更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的打算。

其他的呢。

英雄救美算么?

超能力或钞能力肯定算吧?

思虑许久,想到了无数个方向,却又觉得每个角度都似是而非,事事有希望,处处没把握。

正当他暗自思忖之际,突然——

“砰砰砰!”

楼下传来重重的砸门声。

周石吓了一大跳,赶紧关掉电视:“谁啊?”

侧耳倾听——

还好,砸的是门,不是承重柱!

“小月!小月!”楼下大门口,一个锯铁划石样的破锣大嗓门,听上去有点儿熟悉。

怕影响小月姐姐读书,周石赶紧套上人字拖,起身朝楼梯口走去,边走边控制着声量应道:“来了,来了,别瞎嚷嚷!”

三步两步抢到一楼,打开大门——

果然是蓝绫月的继父,林富贵!
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