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怒怼林富贵(1 / 2)
蓝绫月回到房间,微微有点儿愣神。
人还是那个人,个子、声音、五官、甚至连习惯性的动作都不曾有任何变化,可为什么一夜之间,就从“花褪残红青杏小”,化蛹成蝶、长成“梅子金黄杏子肥”了呢?
以前从不曾打过架的乖孩子,面对一个手持木棍、张牙舞爪的成年人,居然就那么冲了上去!
以前从不沾家务的小书生,今天下厨了,还煮得那么好吃。
“难道除了读书,他原本就有打架、煮饭的天赋?”
“为什么我以前从未发现呢?”
“好像真长大了哦!”……
一种完全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段的挥洒自如,既让她感到欣慰、欣喜,又有点难以置信——感觉熟悉的少年,突然变得形似而神不似了。
当然,这些念头只在她脑中一闪而过。
眼下时间紧、任务重迫,她必须尽量把这几天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一些。
摇摇头,将多余的胡思乱想甩出脑外,注意力重新回到一个又一个知识点中去。
…
蓝绫月闭门读书。
周石趴在沙发上,召唤出金手指。
他也想葛优躺,可惜背后油油的,条件不允许。
属性面板上的信息基本未变,只有蓝绫月的崇拜值涨了1个点,变成了9。
心中暗喜:崇拜值果然可以提升!
或者说,能刷!
只是,煮一碗面才涨一个点。
似乎有点慢?
又揣摩了会儿,突然又怀疑,这种思考方式对吗?
讨好、付出等舔狗行为,应该更适合用于刷亲密度、好感度吧?用来刷崇拜值,恐非正解,说不定还事倍功半!
那么,到底要怎么做,才更容易令人崇拜,更符合被崇拜者的身份?
对了,偶像,粉丝!
粉丝起源于对明星、歌星的崇拜!
自己虽然长相还行,却没多少表演、音乐方面的才能,更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的打算。
其他的呢。
英雄救美算么?
超能力或钞能力肯定算吧?
思虑许久,想到了无数个方向,却又觉得每个角度都似是而非,事事有希望,处处没把握。
正当他暗自思忖之际,突然——
“砰砰砰!”
楼下传来重重的砸门声。
周石吓了一大跳,赶紧关掉电视:“谁啊?”
侧耳倾听——
还好,砸的是门,不是承重柱!
“小月!小月!”楼下大门口,一个锯铁划石样的破锣大嗓门,听上去有点儿熟悉。
怕影响小月姐姐读书,周石赶紧套上人字拖,起身朝楼梯口走去,边走边控制着声量应道:“来了,来了,别瞎嚷嚷!”
三步两步抢到一楼,打开大门——
果然是蓝绫月的继父,林富贵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