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章·拔出萝卜带出泥77(1 / 2)

四月二十七日下午,赵祯巡营结束,刚一回宫就收到了张士逊的查补劄子。

“这么快就查补完了?”赵祯好奇的打开奏疏看了起来。

张士逊了解清楚案件详情后,只做了一件事:

去开封府狱中见了那稚童一面。

在狱中,张士逊从对方的寥寥几句话,和那稚童的一些下意识行为上得出结论:

此子已经具备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。

首先,知礼节。

见到有人来探监,稚童立刻起身,一口一个‘阿翁’的叫着,很有礼貌,讲起话来条理清晰,可话里话外都在为自己开脱,把自己描述成不谙世事且积极认错的样子。

这说明他心中很清楚,这么做,有用。

其次,有眼色。

来探监的明明是两个人,一为张士逊,二为典狱官,且张士逊还特意穿了一身常服,而非官服,那典狱官也没有丝毫卑躬屈膝的动作神态,但那稚童一眼就看出了二者地位的高低,从头到尾没看典狱官一眼,只跟张士逊说话。

这说明,他能从大人的神态气质等微妙之处,分辨不同人等的地位高低,如此洞察力已经不弱成人。

最后,那稚童吃饭之时自觉将筷子转正,用圆头吃饭。

这说明,他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规则熟记于心,甚至已经形成本能,身处狱中,饥肠辘辘,仍能下意识的做到这些小细节,可见其行为习惯已经与成人无异。

无论谈吐、眼色、举止,此子都符合一个成人的标准。

这就是一个使用着稚童身体的成年人。

综上,张士逊认为,此子杀人不是失手,而是故意为之。

他知道骂人不对,他就是要辱骂客户子。

他知道打人不对,他就是要殴打客户子。

他知道用石头砸人会致人重伤,他就是要用石头把人砸成重伤。

他知道砸人头颅会致人死亡,他就是要连砸十几下,把人活活砸死。

他什么都知道,他甚至知道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会被减刑,所以一被传唤,立刻和盘托出,没有丝毫隐瞒。

到了狱中,他还一口一个知道错了,一口一個什么时候能出去。

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年岁,就算杀了人也没事,最多被关几天就能回家。

他什么都知道!

他就是要杀人!

对于这样的恶童,若今日免他一死,明日就会有无数稚童被千千万万个‘他’所杀。

律法乃治国之神剑,若今日损一分,明日短一寸,后日,神剑无锋,天下失序。

张士逊最后给出的建议是:

杀!

赵祯看完奏疏,提起御笔,在砚台上饱蘸朱墨,于奏疏空白处写下两个赤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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